標題:淳紳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109.6.16重大訊息
之補充說明)。
日期:2020-07-20
股票代號:4529
發言時間:2020-07-20 16:3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可能應募人 與本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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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瑋 本公司董事長
沈周令熊 本公司董事長配偶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金名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本公司董事,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受託保管金名投資有限
公司投資專戶之股東為Chung
Tai North East Asia Fund
持股100%,本公司董事長為
該法人之董事,本公司董事
長為該基金管理人。
祥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祥芳國際之股東為薩摩亞商
GLOBAL INVESTMENT S.A.持
股100%,本公司董事長沈瑋
為該法人之法人代表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普通股3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得私募總額度以不超過30,000,000股普通股為限,並自股東臨時會決
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不得低於訂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每股股價,以及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
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平均
每股股價,孰高者為參考價格(即暫定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股票面額,實際定價日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等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本公司未來業務需要挹注營運資金,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
素,如透過公開募集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擬透過私
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私募之普通股發行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1)本公司將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2)第一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等資金需求。預計達成效益:增加
資金動能、並期許藉由其協助,強化本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未來營運以及獲利
之成長提升應有相當程度之貢獻。
(3)第二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等資金需求。預計達成效益:增加
資金動能、並期許藉由其協助,強化本公司未來發展,對公司未來營運以及獲利
之成長提升應有相當程度之貢獻。
(二)應募人之選擇方式: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
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之規定擇定特定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經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三)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1)目前應募人尚未洽定,因內部人或關係人對公司之營運相對了解,為提高本公司
私募有價證券之可行性,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擬包括內部人或關係人
及策略性投資人。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除可充實營運資金支持本
公司財務結構增加資金動能外並可維繫市場競爭力,進而期許藉由其協助財務、
業務、策略發展等各種面向強化本公司未來發展之廣度,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
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故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實
有其必要性。
(四)其他有關本次私募之事項,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
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