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誠美材 本公司前董事長何昭陽擅自取走本公司大小章,
自108年1月14日起,何昭陽擅自行使本公司大小章
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均由何昭陽自行負責。
日期:2019-02-11
股票代號:4960
發言時間:2019-02-11 07:4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1/14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董事長何昭陽於
108年1月14日擅自取走本公司於經濟部
商業司之公司及負責人登記印鑑,並聲
稱自108年1月14日起,由其自行保管負
責,迄今仍未歸還。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之登
記印鑑,係屬本公司對外所須使用具代
表性之印鑑,何昭陽之行為,已違反本
公司印信管理規定,如持以行使,將對
本公司及第三人權益影響甚大,故依法
發佈重大訊息,自108年1月14日起,何
昭陽擅自行使本公司登記印鑑所為之任
何法律行為,均屬逾越權限之無權行為
,本公司概不承認,如有爭議,均由何
昭陽自行負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