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誠美材 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19-01-31
股票代號:4960
發言時間:2019-01-31 13:05: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1/30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
...誠美材料前董事長何昭陽今日持法院執行要求禁止葉美麗
擔任董事長並且由何昭陽擔任董事長的執行命令,要求行使董事
長職權。
............ ................
........何昭陽透過建業法律事務所表示,葉美麗亦無
視於已經看到法院執行命令的事實,仍然在台北擅自召開誠美材
料公司董事會以及子公司茂豐公司的董事會,還要求公司股務發
布董事會決議,完全無視法院命令的存在。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相關報導。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前董事長何昭陽先生昨日持法院文件至本公司要求行使董事
長職權,並向媒體宣稱本公司無視法院通知云云。惟依強制執行法
第138條規定,假處分裁定,係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者,執
行法院應將該裁定送達於債務人。因此,本案假處分裁定始於債務
人收受裁定之時始為生效。惟至目前,本公司董事長葉美麗女士尚未
收受任何法院執行命令或裁定正本通知,既未經合法送達葉美麗女士
,即非已生效之法院命令,尚無前董事長何昭陽先生所稱本公司違反
法院命令之情事。何昭陽先生利用媒體報導刻意混淆事實、誤導大眾
,嚴重損害本公司之聲譽及相關同仁之名譽,本公司鄭重澄清如上。
本公司向來恪遵法律命令,也望何昭陽先生勿把個人權位之爭,影響
本公司良好聲譽及正常營運,以維本公司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