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泰豐 關於110/07/16媒體報導澄清說明
日期:2021-07-16
股票代號:2102
發言時間:2021-07-16 16:36: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16
2.公司名稱: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新聞網、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標題「證交所發函泰豐 處分中壢廠要提報股東會」
、「泰豐處分中壢廠 須提股東會」
7.發生緣由:如主旨
8.因應措施:報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10年6日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中壢廠土地及
(或)子公司股權,恪遵相關法令,執行程序完全符合主管
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原則」,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
相關規定;日前並已向相關主管機關(包括公司法主管機關
經濟部)詳細說明,各相關主管機關並無發函要求本公司應
依公司法規定提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媒體報導係遭市場有心
人士誤導,該等不實報導,恐致生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之
損害,有必要予以澄清。
二、本公司對我國為法治社會,主管機關均依法行政,深具
信心﹗就相關遭有心人操弄密件公文﹖故意扭曲事實而散布
不實訊息﹖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有無藉之影響金融、證券市場
秩序之情形﹖另本公司就有心人涉嫌背信、洩密與惡意侵權
,保留法律究責之權利!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