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金管會證期局今宣布再次抓到大同違法陸資
日期:2020-10-14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0-10-14 00:01: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13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金管會證期局今宣布再次抓到大同違法陸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感謝金管會持續查核陸資並宣布裁罰,證實本公司一直強調,深受陸資以FINI
帳戶掩飾其真實身分違法投資大同的重大傷害,央請金管會詳查,是
正確且迫切的要求。
(2)今天發佈的是新加坡的FINI陸資,本公司期盼金管會繼續加緊努力查核,因為
隱藏在本公司的非法FINI帳戶,還有7個是在香港的帳戶,尚需金管會加緊續查,
否則該等陸資如一旦介入本公司經營,必將影響本公司之治理及承攬政府採購
履約資格等正當利益,乃至於侵擾我國國防及資安之公眾利益,以免大同蒙受
不可回復的損害。
(3)在6月30日股東會,這些隱匿的FINI帳戶與其他國內的一致行動人,已提名
10位董事候選人,競逐9席董事,但皆未依企業併購法提出申報,本公司依法
主張(認定)其無表決權;主管機關卻認為本公司違法,侵害股東權益。現在其中
一帳戶已被證實為陸資,本公司懇請金管會依法行政,清查陸資,也同時要求
大同的相關股東須依證交法及企併法申報。
(4)欣同、新大同以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申請召開股臨會時,本公司基於
a. 先待金管會查明陸資
b. 本公司董事會順利運作中,應無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之適用,
懇請經濟部勿輕易核准股臨會,但經濟部仍迅速核准。
現再次查獲之陸資也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尚待金管會加速擴大調查,在充分調查
目前欣同、新大同等與鄭文逸、陸資任國龍以及具高度牽連的市場派股東,徹底
確認無陸資之前,本公司籲請經濟部即停止原行政處分,撤回股臨會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