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依證交所要求就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限制違法股東行使股東
權利補充說明一
日期:2020-07-02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0-07-02 21:36: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30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
及選舉票之理由、法律依據暨相關事證,請詳參本公司於109年6月30日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發布之第7則重大訊息之說明5發生緣由及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之相關
說明。事前諮詢律師之法律意見書,將另行呈送主管機關參閱。
二、經本公司剔除表決權、未發給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股東名稱、持有股數、持股比
例及限制行使權利之內容,敬請參閱109年7月2日重大訊息公告: 依證交所要求就
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限制違法股東行使股東權利補充說明二。
三、本公司109年6月30日股東會出席表決權數、各議案通過權數,本公司已依規定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請詳參公開資訊觀測站彙總報表項股東會議案決議情形之
公告內容。(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150sb04)
四、本公司本次股東會限制違法股東行使表決權,已有台北地檢署起訴書記載多名股
東之犯罪事實為證,若後續未能證明其他涉嫌股東確有違法情事,股東自可依法
求償。反之,若違法股東侵入本公司董事會後,後續證明該等股東確有違法情事,
對本公司及其他合法股東權益造成之損害又該由誰負責補救?如何補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此係依據證交所要求,將本公司於109年6月30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提問
及答覆內容,補充公告於本公司109年6月30日發布之「 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限制
違法股東行使股東權利說明」重大訊息中。
二、再次強調,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限制行使投票權之股東,僅針對違反兩岸人民關
係條例非法陸資投資之股東,以及違反企業併購法未依法如實申報之股東。
三、就限制違法股東行使投票權,係屬本公司與股東間的民事爭議,將採取法律途徑
由法院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