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麥企業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日期:2019-06-15
股票代號:1580
發言時間:2019-06-14 19:32:0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曜宗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所營業務範圍內之項目
(1)興麥管件(股)公司監察人
(2)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監事
(3)德麥食品(股)公司董事
(4)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5)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董事
(6)揚昱食品(股)公司董事
(7)金昌泓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39,031,496權,
佔出席總表決權之92.88%,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曜宗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監事
(2)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3)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2號
(2)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2號
(3)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友誼北路31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食品設備及零件
(2)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各種烘焙原料
(3)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電子零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及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曾孫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2)德麥食品(股)公司、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及揚昱食品(股)公司所
經營項目為烘焙原料及食品添加物批發買賣業,與新麥公司生產之烘焙機器設備有
所區隔,故對新麥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3)興麥管件(股)公司、金昌泓實業(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是機械配件及水管配
件,與本公司目前所營項目並不相同,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新麥機械(中國)有限公司:無
(2)芝蘭雅烘焙原料(無錫)有限公司:無
(3)無錫歐麥機電控制有限公司: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