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華 澄清媒體報導內容
日期:2018-09-13
股票代號:4806
發言時間:2018-09-13 11:20: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13
2.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聯合報
6.報導內容:
1.)「昇華一哥黃少祺,與俞惟中合作拍戲,砸下6千萬元投資,
過程中疑似有被掏空的嫌疑。」
2.)「黃少祺先後投資昇華娛樂6千萬元,黃少祺成立個人工作室後,
資金一直流向昇華娛樂,懷疑公司有被掏空的嫌疑...經過協調拿回拍戲的款項,
但雙方也結束長達17年的合作關係。」
7.發生緣由:上述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
1.) 本公司自101年至105年間支付黃少祺個人成立之阿虎工作室
共計五千一百餘萬元,主要業務往來合作係由昇華娛樂支付黃少祺之演出、
代言等相關報酬,期間也僅收取阿虎工作室約三萬餘元,並無媒體所寫資金
流向昇華娛樂疑有掏空工作室之情事。
2.) 黃少祺投資之戲劇製作公司因黃少祺片款投入到回收期間過長等考量,
據了解黃少祺已在106年間取回相關所有投資款項,並無媒體所指疑有掏空
製作公司之情事。
3.) 本公司上櫃以來之財報皆委由合格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
相關財務及業務單據及資料皆充分提供會計師查核並製作財務報表,
絕無新聞報導內容所指財報涉嫌不實之情況。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