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期:2018-10-17
股票代號:4806
發言時間:2018-10-17 19:06: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0股為上限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為上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五
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記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
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價反
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訂定之。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等多項用途,具考量私
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之8成,授權董事會
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答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
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
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未來
法令或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