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榮化 補充說明本公司107/8/24公告之重大訊息內容
日期:2018-08-28
股票代號:1704
發言時間:2018-08-28 15:33: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28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謹補充說明本公司107/8/24公告之重大訊息內容:
(1)本公司107年7月22日董事會討論本公司與Carlton (Luxembourg) Holdings S.a.r.l.
(下稱「Carlton公司」)簽訂股份轉換契約並進行股份轉換交易之議案(下稱「本
股份轉換案」)時,經本公司法律顧問表示,基於企業併購法第29條第7項之意旨,
本公司之董事於討論及議決本股份轉換時應無須迴避。然本公司董事李明恭因鑑於其
所代表之法人士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李謀偉先生持有98.28%股權之公司,故李明恭
董事自行決定不參與本股份轉換案之討論及表決。
(2)本公司獲KKR透過其法律顧問告知:「『渣打託管東方匯理瑞士公司新加坡分行』與
KKR擬進行本次交易之旗下亞洲第三期基金及其控股公司,包括該基金為本次投資所
設立的各級子公司並無任何關聯;且KKR並不知悉『渣打託管東方匯理瑞士公司新加
坡分行』之受益人身分」,併此敘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