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榮化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提列高雄氣爆賠償準備金
日期:2018-08-10
股票代號:1704
發言時間:2018-08-10 18:10:5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10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高雄氣爆案截至107年6月30日止,已宣判之民事案件係分別由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及
簡易庭各三位法官作成,判決理由大致相似,均認為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公務員、本公
司及前董事長李謀偉及受僱員工等6人、華運倉儲公司及其受僱員工等4人就系爭氣爆
事件之發生均有過失,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其等之過失比例依序為40%、30%、30%。
本公司依判決結果及過失比例估列之賠償準備如下:
1.本公司針對氣爆事件民事訴訟一審判決本金4.22億元提列之賠償準備為231,261仟
元。
2.本公司代表與罹難者簽訂和解契約書之和解金3.84億元暫以前述過失比例提列賠
償準備115,200仟元。
3.華運公司代表與重傷者簽訂和解契約書之和解金508,941仟元暫以前述過失比例提
列賠償準備152,683仟元。
綜上所述,截至10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估列之賠償準備金額為499,144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