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鈞泰 有關本公司經營權異動且營業範圍發生重大變更之相關說明
日期:2020-11-16
股票代號:6131
發言時間:2020-11-16 14:42: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16
2.公司名稱: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105年第2季發生經營權異動,嗣因107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
有營業範圍重大變更之情事,證交所前已分別依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4款及第49條
第1項第16款規定,對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採行停止買賣及變更交易方法之處置在案。
依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5款規定,若於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
後二年內(109年11月20日屆期)無法達成營業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5款規定,證交所
將停止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若於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後六個月內無法達成
營業細則第50條第2項第14款規定,依營業細則第50條之1第1項第7款第1目規定,
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將終止上市。
本公司原為台灣安全監控設備廠商,主要產品有攝影機、DVR數位監控系統、影像
處理器等週邊設備,惟近年來在中國安控產業的崛起影響下,其採取之價格戰競爭策略
,嚴重侵蝕本公司本業之獲利空間,加上前經營團隊於投資之效益不佳,於其他產業之
轉型績效亦未如預期,故於107及108年度留下超過新台幣8億元之虧損。
本公司新經營團隊在109年3月入主經營後,積極著手改善公司體質及財務結構,首先
已於109年9月28日完成減資換發新股,並於109年10月完成第一輪私募普通股增資,
在營運資金陸續到位後,新經營團隊將妥善執行後續之營運計畫,並積極滿足各項恢復
普通交易之條件,以達成本公司股票於停止買賣六個月期滿前,於集中交易市場恢復
正常交易之目標。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積極滿足各項恢復普通交易之條件,以達成於集中交易市場恢復
正常交易之目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11月6日接獲證券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91805543
號函,並因應該函號之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