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鈞泰 本公司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民事一審
判決提起上訴
日期:2020-12-18
股票代號:6131
發言時間:2020-12-18 14:04:5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宇福投資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王立宏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
4.事實發生日:109/12/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本公司與王立宏間確認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2月
10日召開之108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關於全面改選董事之決議無效等事件(原審案
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之民事聲明上訴狀,本公司已向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遞送。
6.處理過程: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本公司依法提起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