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08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1569
發言時間:2019-06-25 16:04:0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蕭欽銘
董事蕭欽群
董事黃曾添
董事劉浩雲
董事謝政達
董事李璠
董事金浩
獨立董事梁素梅
獨立董事李瑗晴
獨立董事李俊賢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股東會同意當選之董事,在無損及本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64,326,268權;經票決結果:贊成62,652,387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653,875權),占表決權總數97.39%;反對
1,091,32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91,325權);無效0權;棄權及
未投票582,55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81,556權)。本案贊成權數
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