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福大 更正本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日期:2018-11-21
股票代號:4402
發言時間:2018-11-21 14:03:4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福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27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協助福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所需費用,短缺資金向本公司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60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
6.還款之:
(1)條件:
每月付利息一次,到期本金與相對應利息一併歸還
(2)日期: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1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