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亞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
處分書
日期:2022-05-10
股票代號:2020
發言時間:2022-05-10 17:19:1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偵字第24289號、第24290號、第28872號
4.事實發生日:111/05/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Elternal公司與VMHC公司之鐵礦交易案。
2.Sinowise公司與DNR公司之動力煤礦交易案。
3.美亞公司與CIBRA公司錳礦交易案。
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處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