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亞 代子公司美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合建分屋案
日期:2021-12-28
股票代號:2020
發言時間:2021-12-28 15:47:38
說明: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0/2/4~110/2/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與德安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土地提供:美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興建: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住宅B、C、D區(下稱本區)土地合作興建住宅
大樓,合建條件如下:
(一)甲方持有本區土地地號及持分面積等。
(二)甲方係以每坪可建築用地(不含計畫道路用地、畸零地
保留地等)分回1.32坪建物產權登記面積。若須增設停車位時,
其成本由乙方自行負擔,增設停車位產權亦歸乙方取得,甲方應
配合辦理。
(三)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各分區之建築規劃設計,調整
各筆建物基地之範圍、建築規模、樓層數及用途,公共設施部份
以不超過建物產權面積之33%為準(如超出33%部份不計入甲方選
配房屋銷售總價),乙方同意配合甲方選擇各區集中開發範圍及
其上建物之選擇及分配。本區土地在整合過程,如需擴大或縮小
開發規模以利建築使用時,由乙方得全權取捨建築基地範圍及開
發時機,甲方不予干涉並配合乙方執行。
若因縮小或擴大建築基地範圍致甲方參與開發的土地縮小或擴大
時,甲方同意依各區建照核准時實際提供開發的土地面積依本條
第二項甲乙雙方約定分配方式來分配建築面積。
(四)於雙方成立合建關係後,甲方有意出售時,乙方同意自行
或指定第三人以每坪18萬元向甲方承購,詳細條件由雙方另訂買
賣契約。合建關係於買賣契約訂立後,合意由乙方指定之第三人
繼受。
(五)甲、乙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書應辦理之事項,均由中國建
經股份有限公司全權代表出面用印,甲方並願出示指示書。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依合建方案分析如下:
土地權利面積:2,597.18坪
土地單價:230,000元/坪
土地面積可分回建物面積比例:每坪土地可分回1.32坪建物面積(含車位)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楊長達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為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考量。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3年8月26日(立約)
2.民國110年2月4日(修正合約)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3年8月26日(立約)
2.民國110年2月4日(修正合約)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告為103年及104年"代子公司美控投資公告預計合建分屋案" 之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