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怡和國際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日期:2021-12-23
股票代號:7590
發言時間:2021-12-22 22:30:2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12/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旭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朱文煌、
旭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怡寧、顏裕昌、邱振庭
(2)獨立董事:洪國欽、史弘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旭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朱文煌:
擔任董事長之公司: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興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金富海洋股份有限公司、開泰股份有限公司、
雄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樂客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旭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綠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欣雄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怡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怡和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董監事之公司:
和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佳電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穎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耀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誠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鉅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頤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尚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旭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怡寧:
擔任董事長之公司:
穎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和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穎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誠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耀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鉅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頤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興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鼎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董監事之公司: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興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惠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寶力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旭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邱振庭:
擔任董監事之公司:
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金富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開泰股份有限公司、雄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怡和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怡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怡和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洪國欽:兆全法律事務所所長
(5)史弘祥:鼎程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鼎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匠情開發(股)公司(持股5%)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12/22~113/12/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1,341,163權
贊成權數:80,865,471權,占表決權數 99.41 %;
反對權數:0 權,占表決權數 0.00 %;
無效權數:0 權,占表決權數 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475,692 權,占表決權數 0.58 %。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