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燁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1-03-17
股票代號:9957
發言時間:2021-03-17 18:26:3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17號(高雄市岡山區本洲產業園區
服務中心2F集會堂)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九年度決算報告。
3.一○九年度財務報告。
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大陸投資報告。
6.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九年度決算書表。
2.承認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正案。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
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10年5月4日
下午五時止﹝以送(寄)達為憑﹞。
受理提案地點:本公司財務部高雄市岡山區興隆街600號。
(二)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公司提出之股東常會
議案,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30日(110年5月24日星期一)
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為
股東常會議案載明於開會通知,並依法公告。對於未列入
議案之股東提案,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三)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民國110年4月23日至民國110年
5月4日。
(四)股東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向公司提出之獨立董事候選人
名單,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40日(110年5月14日星期五
)前召開董事會,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等相關法令審查獨立董事被提
名人名單,並公告審查決議結果及被提名人未列入候選人
名單之理由。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