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開 公告本公司與台中市政府間合作開發臺中工業區事宜
日期:2021-01-04
股票代號:2841
發言時間:2021-01-04 19:33:2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與臺中市政府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中院麟民執109司執全四字第61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中市政府自2002年至2019年間與本公司合作開發出售位於臺
中工業區內約70筆護坡地,其中有關超成本約4.29億元如何分配事宜,雙方尚有爭議並
由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中,惟臺中市政府向臺中法院聲請假扣押並經法院裁定核准在案,
今臺中地方法院發扣押命令對臺灣土地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
6.處理過程:本公司於本日頃接獲前述法院執行命令,除依法公告外,前已委任律師聲請
撤銷假扣押,刻正由臺中高等法院審理中。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因本執行命令,扣押本公司對臺灣土地銀行等銀行存款債權,對於本公司未來資金調度
造成部分影響,但對本公司業務營運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外,已委請律師針對法院裁定提起
抗告,依法請求撤銷該假扣押。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