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代子公司中華映管(股)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20-07-29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0-07-29 19:53: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7/29
2.公司名稱:中華映管(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大同公司對中華映管(股)公司綜合持股約39.67%
5.傳播媒體名稱:ET Today
6.報導內容:華映股東自救會集結金管會抗議遞交「陳情書」
7.發生緣由:
(1)中華映管(股)公司(下稱華映)於109/06/23依法召開109年股東常會,因出席股數
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但已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對於此
次假決議,華映將於109/07/31再行召集第二次股東會,只就109/06/23股東常會
通過假決議之議案「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108年度虧損撥補承
認案」兩案進行決議。
(2)華映於108/12/30召開108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處分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
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處分資產取得之價金將存入信託專戶,用於償還員工債
權、有擔保債權、無擔保債權,以及支付資產處份期間之相關營運維持費用,並
依據華映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華映業已聘請專
業鑑價師進行鑑價,並對外進行公開招標。
(3)華映106年度及107年度財報已分別於107年及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4)另有關華映取得華映科技(集團)股權所為之承諾事項,華映已於108/03/15、
108/03/21、108/03/25、108/04/11發佈之重訊中詳細說明澄清。
(5)經向大同公司查證,華映公司向大同公司之資金借貸,皆已由大同公司依規定公
告。
(6)大同公司與華映為兩家獨立公司,一切營運皆依法依規辦理所有業務。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