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20-06-03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0-06-02 23:36: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02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頭殼
6.報導內容:華為透過大同拿政府標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a. 大同公司自民國44年開始交電錶給台電迄今,不管是機械或智慧電表,皆是全在
台灣開發,也在台灣製造。大同的台電電錶完全是自行開發,沒有使用任何華為
晶片,且未參與台電智慧電錶的通訊標案。台電的電錶採購斷無可能讓華為參與。
b. 大同數年前已是泰國電力公司的供應商,華為想參與其AMI的通訊系統,所以
與我們電表整合測試,做過簡單的POC (proof of concept),但該案沒有得標,
目前也沒有進一步的業務合作。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最近國人在嚴重關切的是大同是否有違法陸資投資的問題,媒體記者反倒汙衊栽贓
大同的台電電表業務與華為有關,完全混淆視聽,背離事實!
針對新頭殼媒體不實報導,本公司將委任律師提告,若造成公司損害也將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