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銳捷 公告本公司會計師終止委任
日期:2020-04-24
股票代號:5256
發言時間:2020-04-24 18:00:10
說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04/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文香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施錦川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遴選中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遴選中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遴選中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04/24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前任會計師於執行108年財務報表查核過程中,
認為本公司有下列事項未充分說明,致無法繼
續執行相關查核程序。
(1)108/11似與山西忻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簽約出售資產,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準則」辦理相關事項並公告,亦未能提
供完整資訊予會計師執行查核。
(2)109/2~4月間檢視期後事項發現多筆異常之資
金往來,惟迄今仍未獲合理之說明。
(3)109/4/8始收到108年底資產鑑價報告,對於鑑
價報告評估內容,前任會計師所提供之疑慮迄今亦
未得到釐清。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關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事項,本公司
澄清,於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期間,本
公司確實已盡力提供相關資料,針對上述問題說明
如下:
(1)孫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與山西忻州
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合作案,係屬於技術合作且於
108/11/04董事會通過並已公告。
(2)109年期後事項發現多筆異常之資金往來,主要係
訴訟案勝訴收回應收款項。
(3)鑑價報告係由專業第三方鑑價單位評估提供,我司
無權干涉。且會計師要求補充資料,公司與鑑價公司
皆已提供。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