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銳捷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期:2020-04-15
股票代號:5256
發言時間:2020-04-15 18:15: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5
2.發生緣由:
(1)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即無現金對價之無償
配發予員工),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
(2)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
股,發行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每股面額10 元,
計2,000,000 股。
(3)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
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a)既得條件:
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條件者。(員工於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半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
職,同時未曾有發行辦法規定有關違反契約、義務、規則
等情事,且於各期滿日前年度本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
工個人考績表現均達本公司所訂之目標績效(於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放前,本公司將就公司整體營運成果與該員工個
人考績之具體目標訂定於個別員工之契約上),可分別達成
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屆滿半年:30%、屆滿一年:30%
、屆滿二年:40%。)
(b)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其股
份由本公司向員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對於尚未達成既
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如遇繼承之情況,依本公司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4)員工之資格條件:
(a)以授予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
(b)實際被給與之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
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惟獲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