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三洋紡 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185條辦理處分不動產
日期:2020-04-16
股票代號:1472
發言時間:2020-04-16 16:5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6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桃園大樹林段土地及建物
3.交易價格: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4.交易相對人: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6.預計讓與損益:不適用
7.鑑價機構: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8.鑑價價格: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9.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0.讓與營業、資產金額:資產帳面價值新台幣168,852,000元
(土地:103,336,000元,建物:65,516,000元)
11.讓與營業、資產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淨額比例:40.14%
12.讓與營業、資產占資產總額比例:11.33%
13.經紀人: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14.經紀費用: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後再行議定
15.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長期轉型之營運資金
16.決策過程: 經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本公司董事會
於中華民國110年股東常會前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及相關法令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不動產標售,
並依法辦理後續事宜及相關公告。
17.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該屬公司法第185條所列事項,
故適用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53-10條之規範,為符合繼續上市之標準,
本公司將謹慎評估公司財務表現及當時市場客觀情況執行之,以確保股東之權益。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聞稿 - ㄧ、本公司面對全球經濟局勢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持續耕耘轉型業務,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提報本公司中華民國109年股東常會同意,以公開標售方式出售
桃園市大樹林段之土地、建物等資產,以充實長期轉型之營運資金。
二、依本公司108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示,桃園市大樹林段1786-1、1792地號
(約1,520.06坪)及建物桃園市桃園區興邦路28號 (約3,828.18坪)之資產帳面價值為新
台幣168,852,000元(土地: NT103,336,000元;建物:NT65,516,000元),占資產總額比
例:11.33%。
三、本案涉及公司法第185條之規定,擬提請中華民國109年股東常會同意後,授權董事
會於中華民國110年股東常會前,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規定
辦理。
四、本案該屬公司法第185條所列事項,故適用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53-10條之規
範,為符合繼續上市之標準,本公司將謹慎評估公司財務表現及當時市場客觀情況執行
之,以確保股東之權益。
五、實際交易價格、交易相對人、與關係、預計讓與利益等其他重要交易內容等,待確
認後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