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股票代號:1219
發言時間:2020-04-07 16:3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4/0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76,765,35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4/08~109/06/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2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預計買回4,000,000股,實際買回1,304,000股,因股價逐漸回穩,為顧及公司股東權
益。實際執行買回數量比例為32.26%,於91年6月10日註銷。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109年4月7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
過。
案由(一):擬實施一○九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敬請 討論。
說 明:1.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穩定股價,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於109年4
月8日至109年6月7日,運用自有資金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普通股10,000仟股,並依規
定於五年內將股份轉讓予員工,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0,000仟元。
2.本次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13元至26元,但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
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3.經評估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及流動資產之維持。
4.擬按上述內容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如件一)。
5.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如件二)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作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轉讓價格
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總數÷轉讓
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4月7日第12屆第20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
股份10,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6.1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洪堯昆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商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意見:
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於民國109年4月8日至109年6月7日間買
回公司股份10,000仟股,並訂定其股份買回區間價格為新台幣13元至每26元。
經本承銷商予以評估竣事,茲說明如下:
規定買回區間合理價格之上限:26.87元,買回區間合理價格之下限:12.78元。
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買回區間價格為13元至26元,落於上述規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上限及
下限內,經本承銷商核算其引用之依據尚無不符,福壽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應屬合
理。
經由擬制性資料,顯示福壽公司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
外,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益報酬及流動性比率等,並未產生
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