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浩鼎 本公司董事長張念慈等五人被訴涉嫌內線交易案,經臺灣士
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
日期:2019-06-21
股票代號:4174
發言時間:2019-06-21 11:59:3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張念慈(董事長)、許友恭(前副董事長)、黃秀美(總經理)、
游丞德(研發長)、廖宗志(前商務醫學處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重訴字第2號
4.事實發生日:108/06/2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張念慈等五人前於106/1/9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檢察署以涉嫌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乙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
無罪。
6.處理過程:當事人均配合法院進行相關司法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