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泥 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金昌石礦被翻案」
日期:2019-05-31
股票代號:1101
發言時間:2019-05-31 12:07: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5/31
2.公司名稱:金昌石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
媒體報導台泥子公司金昌石礦開發案近日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推翻
兩年前行政院訴願結果,金昌石礦必須補送環現差(環境現況差異分析)
報告後才能動工。
7.發生緣由:環團對行政院訴願決定提起訴訟。
8.因應措施:
針對媒體所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我方將以獨立參加人地位提出上訴,
金昌石礦現無停工問題,尚未影響營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