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美時製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
日期:2019-05-15
股票代號:1795
發言時間:2019-05-14 22:42:4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4
2.增資資金來源: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超過54,300,000股(含)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董事長或其指定
之人於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本公司章程及其他主管機關所訂相關規範,考量市場
狀況即時掌握資金籌措之時效性及公司實際資金需求情形。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
(1)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係依承銷商自律規則規範,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之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即基準價格)之九
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定價方式;另鑑於國內
股價時有劇烈短期波動之情形,故實際發行價格於上開範圍內,授權董事長及/
或其指定之人依國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價及彙總圈購情形等,
洽證券承銷商訂定之,以提高海外投資人之接受度。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1)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10%-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股份依證交法第
28條之1 規定,提撥至少10%對外公開發行。員工或原股東認購如有不足或放棄
認購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10%-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股份依證交法第
28條之1 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員工認購如有不足或放棄
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證券。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公司債務以及維持尋找產品線併購機會所需長期資金籌
措管道之彈性二項資金需求之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請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討論。
(2)本次募集與發行方案之最終發行股數、員工承購比例、發行價格及條件、實際募
集金額、資金運用計畫(含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
發行相關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於適當時機處理之;未來如
經主管機關核定、基於營運評估、因資本市場狀況需要、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改變
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單獨或共同全權辦理。本次募
集與發行方案擬於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並授權董事
長或其指定之人單獨或共同決定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募集相關事宜。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長或其指定之人單獨或共同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契約」及文件並辦理一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