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盛達電業 再次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19-04-28
股票代號:3027
發言時間:2019-04-28 16:18:3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28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多家媒體
6.報導內容:澄清(108/04/26)媒體報導台廠盛達電涉嫌詐貸
7.發生緣由:
對於日前媒體之報導,本公司特此提出澄清:
一、本公司與中國普天集團生意往來皆有簽訂正式的訂單,也有
實際的金流與物流,持續交貨已超過五年,交易文件包含航空空
運提單及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及陸運物流單等相關單據,過去五
年中國普天也都正常付款,並無涉及財務不實之情事。
二、本公司與往來銀行所承作之債權轉讓,雙方皆有簽訂『應收
帳款轉讓合約書』,應收帳款也有向保險公司投保。在中國普天
以不實理由拒絕支付貨款後,盛達電業除立即通知銀行及保險公
司外,為避免公司的損失及保障投資大眾之股東權益,已於去年
向中國深圳華南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同時,對於之前已轉讓給
銀行之應收帳款,盛達也積極協助銀行蒐集證據與進行公證,希
望銀行也能順利主張債權並贏得仲裁勝訴,目前與銀行的合作皆
在進行之中。此一應收帳款融資,在業界與銀行界,為正常之業
務,銀行承作此業務時,亦會善盡查核及評估之責,並無所謂向
銀行詐貸之情事。
三、本公司目前財務健全,手上現金充裕,足以應付這次中國普
天的倒帳危機。本公司去年稅後每股盈餘為 1.67元,目前一切
營運正常,通訊事業處與電源管理事業處仍將持續發展,持續積
極布局的綠能事業也將展現成果,未來本公司仍將秉持著正派經
營與誠信,穩健成長並成功轉型。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