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購買土地。
股票代號:2547
發言時間:2019-04-23 01:10:1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三芝區錫板段海尾小段22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8/4/22~108/4/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面積共計為15,393平方公尺(折合4,656.38坪),每平方公尺購買價格50,802元,
購買總價款為新台幣782,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交易相對人林榮顯先生為本公司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本公司長期持有之三芝土地面積僅有3,992m2(約1,207.58坪),腹地較小開發不易,
為活化資產,開發樂齡宅事業,擬向關係人購入鄰近本公司三芝土地之標的物,
以利整體規劃為最適規模經濟效益及最適郊區型養老之休閒樂齡宅。
2.關係人林榮顯先生於83年8月31日向福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
標的物之價款為449,049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持有標的物已超過五年,故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案為取得資產,故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合約約定支付土地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擬購買價格之參考依據為前次移轉金額,加計必要資金利息
及買方依法應負擔之成本;及不動產估價師出具估價報告。
2.決策單位為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本案由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估價報告,其估價金額為
新台幣782,272,2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鐘少佑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北市估字第00017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尚無重大差異。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長期持有之三芝土地面積僅有3,992m2(約1,207.58坪),腹地較小開發不易,
為活化資產,開發樂齡宅事業,擬向關係人購入鄰近本公司三芝土地之標的物,以
利整體規劃為最適規模經濟效益及最適郊區型養老之休閒樂齡宅。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8年4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8年4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835,040,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