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永大機電 本公司接獲台灣日立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本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之通知
日期:2019-04-17
股票代號:1507
發言時間:2019-04-17 16:49: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17
2.公司名稱: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4月17日接獲台灣日立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人」)
通知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並摘要公告以下事項:
(1)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截至108年4月17日14時30分累計應賣股數
89,002,841股,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88,504,328股。
(2)公平交易委員會業於108年4月17日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不禁止公開收購人與永大機電
之事業結合,另公開收購人於108年4月15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公開收購
人之投資申請(經審一字第10800015900號)。
(3)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開收購人已於民國108年3月22日提高本次收購對價至每股新台幣65元,公開收購
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永大機電之普通股至民國108年4月22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
應賣之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往來證券商,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
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
02-2389-2999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
,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
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
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3)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收購
人為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之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4)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已成就,應賣股數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
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延長期間屆滿日
(即民國108年4月22日)後第7個營業日內(含第7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
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就本次公開收購相關公告詳細內容,請本公司股東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網頁,
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2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公開收購資訊專區)及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網頁,
網址為http://www.kgieworld.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