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工 公告本公司與亞太工商聯股份公司之合建案分屋取得資產。
日期:2019-04-03
股票代號:2515
發言時間:2019-04-03 20:32:23
說明: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08/4/3~108/4/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為營建業務合建關係。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於99年03月08日與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亞太公司)
簽約合作興建大樓之合建案,建築基地座落台北市信義區信義段三小
段16地號土地(8,160平方公尺,折合約2,468.4坪),依合建金額銷售
分配比例:本公司分得23%、亞太公司分得77%。本公司與亞太公司於
108年04月03日雙方簽訂增補契約書,協議依原契約第3條第4項、第5
項約定辦理餘屋分配及找補之依據辦理分屋。本公司取得本合建案戶
號66號及68號等8戶及車位B2F及B3F等40個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棟估價為NT$400.9166億元。
遠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全棟估價為NT$391.4453億元。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棟估價為NT$431.9934億元。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麗業不動產:羅一翬
遠見不動產:陳諶
宏邦不動產:黃俞瑄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麗業不動產:(104)台內估字第000475號。
遠見不動產:(91)北市估字第000020號。
宏邦不動產:(105)台內估字第000502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供出售使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
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待審計委員會承認後補行公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