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南俊國際 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期:2019-03-22
股票代號:6584
發言時間:2019-03-22 12:47: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398號(桃園市住都大飯店住祥廳)
4.召集事由:
討論事項
報告事項
(1)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結果報告。
(5)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報告。
(6)其他報告事項。
承認事項
(1)承認107年營運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
(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全面改選董事案。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4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8年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受理提案處所: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鶯歌區鶯桃
路413巷52弄11號。
(3)受理提案期間:108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
(4)有下列情事之一,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受理股東提名相關事宜: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於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
數不得超過董事及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2)提名股東應敘明及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包含身份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學歷
、經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以及其他
相關證明文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
循事項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3)受理提名處所: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鶯歌區
鶯桃路413巷52弄11號。
(4)受理提名期間:108年4月18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
(5)有下列情事之一,董事會得不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b.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d.未完整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e.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6)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