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紡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之重大決策
日期:2019-03-21
股票代號:1419
發言時間:2019-03-21 16:14:4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1
2.公司名稱: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為開發臺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200-1,190-1地號,購買30%容積
後興建廠辦大樓供新光醫療財團法人租用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依母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
應經母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始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