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Shining Silver Ltd.公告處分August Gold Limited股權
(補充108年2月27日公告)
股票代號:2359
發言時間:2019-03-20 18:14:0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公司名稱:August Gold Limited股權(屬特別股)
發行條件:年度盈餘分派:
(1)每位特別股股東按持股比例享有相同權益:特別股股東收到與初次投資及其他額外
投資特別股相同之金額
(2)100%之首次收益按持股比例分派給特別股股東
(3)第二次收益:80%之收益按持股比率分派給特別股股東
2.事實發生日:108/3/20~108/3/2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737股
(2)每單位價格:約USD18仟元(約NTD559仟元)
(3)交易總金額:預計USD13,463仟元(約NTD412,136仟元)分4期轉讓過戶,
第1期USD1,498仟元,第2期USD2,978仟元,第3期USD4,475仟元,第4期USD4,512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Chance Boom Global Limited
其與公司之關係:無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USD6,093仟元(約NTD186,525仟元)分4期轉讓過戶,第1期USD678仟元,
第2期USD1,348仟元,第3期USD2,025仟元,第4期USD2,042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4期轉讓過戶(第1期107年10月,第2期至第4期預計108年3月),如買方未能按
合約如期如數付款,買方允諾自延遲日起按年息6%按天數計付利息予賣方。
賣方交割與實收股款相符之股數予買方。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酌專家出具之股權公允價值報告書及會計師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 Shining Silver Ltd.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29,227.0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處分August Gold Limited股權後,累積持有該公司股權數為0元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0%
占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0%
母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926,99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金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上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黃勝平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756號
24.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係以美金計價:USD:NTD=1:30.612估算
(2)位於Seychelles子公司Shining Silver Ltd.係由本公司之
子公司(三門科技、摩迪投資、富相科技)共投資設立同
樣位於Seychelles之Green Forest Ltd.,再經由該公司
轉投資設立持股100%之Shining Silver Ltd.
(3)買方如未依允諾之各期支付股款,則再按年利率6%計算之懲罰性利息給賣方。
(4)如買賣任一方無法在108年3月29日前完全履行本案交易,則違約方應按未支付
股款餘額之50%計算之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5)除前述買方應付利息6%及懲罰性利息6%予賣方外,
(a)自108年1月20日起加計懲罰性利息2%予賣方,
(b)另自108年2月28日起再追加懲罰性利息5%予賣方,
直至全額給付股款之日止。
(6)款項收訖:
(a)第1期款項USD1,498仟元加計利息及懲罰性利息USD24仟元,合計USD1,522仟元,
已於107年10月23日收訖。
(b)第2期至第4期款項USD11,965仟元加計利息及懲罰性利息USD735仟元,合計
USD12,701仟元業已於108年3月20日收訖。
(c)綜上第1期至第4期總收入USD14,223仟元;處分收入USD13,463仟元;
利息及懲罰性利息收入USD76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