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弘凱光電 代子公司昆山弘凱光電有限公司公告接獲民事判決書
日期:2019-03-18
股票代號:5244
發言時間:2019-03-18 17:46:5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樂雷光電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雷)
被告:昆山弘凱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山弘凱)
法院名稱:大陸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文書案號:(2017)滬0117民初19729號
2.事實發生日:108/03/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子公司昆山弘凱於106年11月10日接獲大陸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寄送之民事起訴狀。
原告樂雷與被告本公司之子公司昆山弘凱,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原告
樂雷造成經濟損失,向被告昆山弘凱求償人民幣1,442,312元。
4.處理過程:
子公司昆山弘凱於108年3月18日接獲大陸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寄送之
民事判決書,其判決主文為:
(1)被告昆山弘凱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樂雷經濟損失
人民幣450,000元。
(2)駁回原告樂雷其餘訴訟請求。
(3)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7,781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鑒定費
人民幣86,400元,合計訴訟費人民幣109,181元,由原告樂雷負擔
人民幣12,231元,由被告昆山弘凱負擔人民幣96,950元
(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付)。
(4)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於上海市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在107年度提列足額之賠償損失,對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協助依法處理本案,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