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生控 公告本公司變更第2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案等相關事宜
日期:2019-03-11
股票代號:6567
發言時間:2019-03-11 17:09: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1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變更第2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1)本公司於108年1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0,000,000股為限,並得於1年內預計分3次辦理。
(2)本公司業已完成108年度第1次私募普通股10,000,000股
之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於108年2月11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第2次
私募普通股40,000,000股,因尚在和投資人協議中,無法於
108年3月4日前完成繳款事宜,擬變更本公司2次私募普通股
金增資案等相關事宜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係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
之每股淨值(最近期財報之每股淨值為1.61元),以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訂定之。私募普通股之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2.00元
,私募發行90,000,000股,上述定價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
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4)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月8日金
管證發字第1010055995號函釋之應募人資格為限。應募人之名單
、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與公司關係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
專區相關公告。
(5)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
該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另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櫃交易。
(6)本次私募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修正後第2次私募繳款期間為
108年4月15日至4月18日;私募增資基準日為:108年4月19日,
若有異動,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
義務或任何與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
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辦理一切有關
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