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生控 公告本公司修正第二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日期:2019-04-10
股票代號:6567
發言時間:2019-04-10 16:36: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修正第二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1)本公司於108年1月2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0,000,000股為限,並得於1年內預計分3次辦理。
(2)本公司於108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第二次私募
普通股90,0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
辦理私募之公開發行公司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15日內
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故擬修訂定108年4月10日為第二次私募
普通股之定價日。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
係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
每股淨值(107年財報之每股淨值為0.25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訂定之。私募普通股之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2.00元,
私募發行90,000,000股,上述定價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
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4)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月8日金管
證發字第1010055995號函釋之應募人資格為限。應募人之名單、
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與公司關係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5)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
條文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另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櫃交易。
(6)本次私募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08年
4月15日至4月18日;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為:108年4月19日,
若有異動,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
任何與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
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
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
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