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艾美特-KY 代子公司艾美特電器(深圳)有限公司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第三款規定辦理
日期:2019-02-27
股票代號:1626
發言時間:2019-02-27 15:56:5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2/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威昂發展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母公司間接投資持股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2968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97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97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9998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4804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貸與期限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974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3.7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前項貸與母公司威昂金額,可一次或分次貸與,惟不得超過前
項貸與金額,貸與期限一年,屆時欲繼續貸與或新增必須提請
董事會重新決議。
(二)前述資金貸與對象為持股本公司100%之母公司,故無須取具擔
保品及計息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