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洋-KY 補充106/01/18代子公司武漢光谷大洋百貨有限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日期:2019-02-18
股票代號:5907
發言時間:2019-02-18 18:20:1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朝陽中路2號"十堰國際金融中心"地上1~7層商業房地產
2.事實發生日:108/2/18~108/2/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單位數量:總面積約36,000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約每平方米人民幣 11,700元
交易總金額:不高於人民幣4.212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湖北大洋華宇投資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此開發項目素地係由大洋華宇前身「湖北中商華宇投資有限公司」陸續取得
後整併,日後於我方首次取得「湖北中商華宇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後始更
名為大洋華宇並成為我方實質關係人。本次購買之物業由大洋華宇興建中,仍
未對外正式出售,故並未有原取得日期與價格,本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1.武漢光谷大洋百貨有限公司原於2017年1月18日與湖北大洋華宇投資
有限公司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約定武漢光谷大洋於2018年
6月30日前取得產證後,支付5%房款為第三筆購房款,在取得產證6個月後
,再支付剩餘10%房款
2.雙方於2018年5月簽訂提前支付購房款補充協議,約定提前支付
人民幣3,100萬元,因尚未取得產證,故該部份款項計收資金占用費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福建中經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估價金額人民幣460,069,937元
福建永和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責任公司:估價金額人民幣437,166,19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福建中經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邱偉、魏樺
福建永和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責任公司:陳少雲、祝海燕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邱偉(註冊號3420090023)、魏樺(註冊號2120060176)、
陳少雲(註冊號3520070031)、祝海燕(註冊號3520050007)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賴麗真、連淑凌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賴麗真:(89)台財證(六)第62474號
連淑凌: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次取得十堰國際金融中心商業物業,擬設立「十堰大洋摩登購物中心」,
擬為本集團於十堰市爭取百貨龍頭地位,鞏固本集團於華中片區之領導地位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1月1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1月1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437,166,196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董事會決議授權總經理於總價不高於人民幣4.212億元內全權處理之。
補充交付或付款條件之提前支付購房款之說明,另十堰大洋摩登購物
中心已於2018年2月初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