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5460
發言時間:2024-06-24 10:19:5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許焜上董事
(2)許家欣董事
(3)趙均珮董事
(4)林宗儀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許焜上:尚美圖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許家欣:尚美圖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3)董事-趙均珮:訊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獨立董事-林宗儀:艾德通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113/06/24~116/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47,232,489權
(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952,694權)
贊成權數: 46,798,90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406,169權)
反對權數: 242,54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242,548權)
無效權數: 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191,03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91,038權)
本議案贊成權數占表決權數 99.08%,已達法定標準,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