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4108
發言時間:2024-05-28 14:21: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仁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柏森
(2)獨立董事:賴杉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