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更正主旨)公告臺灣高等法院宣判內容
股票代號:1260
公司名稱:富味鄉
發言時間:2018-12-28 20:08:0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
被告: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呂美德、蔡明財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金上字第5號
2.事實發生日: 107/12/2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民國103年9月9日新北地檢署針對本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南及前副總林秀蓉,因公佈
資料不實,依證交法公告不實罪嫌及散布不實資料罪嫌起訴;針對本公司員工呂美
德、蔡明財,因於法定禁止期限內買賣股票,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
(2)投保中心以本公司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情事,代表投資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
訟,前經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陳文南及林秀蓉應連帶賠償投資人新台幣
9,801,115元及利息;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呂美德及蔡明財應連帶賠償投資
人新台幣6,050,222元及利息。本公司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3)臺灣高等法院業於107年12月28日二審宣判,本公司、陳文南及林秀蓉應連帶賠償
投資人約新台幣9,649,144元及利息;本公司、陳文南、林秀蓉、呂美德及蔡明財
應連帶賠償投資人約新台幣5,855,024元及利息。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對上開金額負連帶賠償責任,對業務無重
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與律師研議上訴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其他重大消息
主旨: 代子公司震旦(中國)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理財產品
股票代號:2373
發言時間:2018-12-28 21:00:16
主旨: 公告合併公司107年11月30日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速動比率
股票代號:8084
發言時間:2018-12-28 20:55:38
主旨: 本公司緊急處分之聲請遭駁回,將依法抗告。
股票代號:2475
發言時間:2018-12-28 20:19:39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處分AEPF II等16檔私募基金
(補充107/9/26公告)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18-12-28 20:12:19
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取得德國法蘭克福不動產
(補充原12/22公告)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18-12-28 20:11:45
主旨: 公告子公司「台灣立凱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對另一子公司「台灣立凱綠能移動股份有限公
司」之資金貸與債權
股票代號:5227
發言時間:2018-12-28 20:05:53
主旨: 代子公司「台灣立凱綠能移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解散清算事宜
股票代號:5227
發言時間:2018-12-28 20:05:37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台灣立凱電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其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股票代號:5227
發言時間:2018-12-28 20:05:13
主旨: 公告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內容
股票代號:1260
發言時間:2018-12-28 19:57:33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JHEN VEI ENTERPRISE CO.,LTD.公告
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
股票代號:3520
發言時間:2018-12-28 19: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