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味鄉 公告臺北地方法院宣判內容
日期:2018-07-25
股票代號:1260
發言時間:2018-07-25 18:00:4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味全食品工業(股)公司
被告:本公司等
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重訴字第1245號
2.事實發生日: 107/07/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原告對於先前本公司販售之系爭黑麻油產品,向本公司等主張損害賠償責任,請
求連帶給付新台幣1,000萬元。
(2)臺北地方法院業於今日宣判,本公司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74,000元,及自民國104
年10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訴
訟費用由本公司負擔百分之二,餘由原告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本公
司如以新台幣174,000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
請駁回。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相關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