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日期:2018-12-27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18-12-27 19:46:4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2/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中華映管股份有公司(下稱華映)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9576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99514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99514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本公司於106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為華映之銀行借款提供背書保證新台幣20億元,
因華映於107年12月13日向法院聲請重整,華映之債權銀行就本公司所提供之
20億元存單行使質權抵銷。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中華映管(股)公司龍潭及楊梅廠設備設定及
中華映管(百慕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2)價值(仟元):2063305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479454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3918099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辦理
6.還款之:
(1)條件:
針對此債權本公司已進入相關法律程序
(2)日期:
針對此債權本公司已進入相關法律程序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4570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針對此債權本公司已進入相關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