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本公司有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說明
日期:2025-04-07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5-04-07 18:33:0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國防部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抗彈纖維布(抗彈板)(JE07022L12P1)」及抗彈纖維布(抗彈板)(JE07022L12PE)」
採購案(以下合稱本採購案)
4.事實發生日:114/04/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處分機關主張認本公司辦理本採購案,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之情事,
致違反政府採購法,本公司遭處分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停權3個月,
經工程會駁回申訴。
6.處理過程:
本採購案經依法辦理異議、申訴程序,今收到工程會審議判斷書駁回申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此停權處分對於本公司其他民營業務、海外市場及轉投資業務並無影響,
僅對本公司未來三個月內未決標之政府標案產生影響,
本公司將審慎挑選合適之政府標案,並調整人力強化備標品質,
提升三個月後標案得標率,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
評估處分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不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認為此一審議結果有違誤,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行政救濟,
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