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公告處分臺北市大安區
大安段一小段649地號等三筆土地案
股票代號:2881
發言時間:2023-11-02 17:28: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649地號土地;
(2)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12地號土地;
(3)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0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一小段649地號土地6.7188平方公尺,
折合約2.03坪,每平方公尺價格94,385元。
(2)臺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三小段12地號土地101平方公尺,
折合約30.55坪,每平方公尺價格40,850元。
(3)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0地號土地24.06平方公尺,
折合約7.28坪,每平方公尺價格120,615元。
交易總金額新臺幣7,662,00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富邦建設有其他都更等開發案之容積移轉需求,直接售予富邦建設
可減少對外尋找買方之仲介佣金支出,發揮集團綜效。
前次移轉所有人為自然人,非本公司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10年4月13日,前次移轉金額8,317,290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損失655,289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分三期收款
第一期2,298,600元、第二期3,831,000元、第三期1,532,401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提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新臺幣7,127,54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柯鳳茹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年北市估字第00020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閒置土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