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第15屆獨立董事當選人於知慶、
連思藩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股票代號:4529
發言時間:2023-06-27 17:51:2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本公司第15屆獨立董事當選人於知慶、連思藩。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商調字第17號。
4.事實發生日:112/06/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今日(6月27日)收受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通知,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本公司第15屆獨立董事當選人
於知慶及連思藩不具獨立董事獨立性,不得充任本公司獨立董事等為由,對本公司
、於知慶及連思藩等人提起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審慎評估相應措施以保障本公司及股東之相關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