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4973
發言時間:2023-06-16 17:05: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慧民/董事
(2)李盛樞/董事
(3)黃清茂/獨立董事
(4)洪敬恒/獨立董事
(5)劉復華/獨立董事
(6)鄭翠玉/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41,078,430權、反對權數
42,204權、未投票權數821,316權,贊成權數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7.94%,本案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